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
为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部署,根据2024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总体安排,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四届“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举办启动仪式。9月19日,市场监管总局、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在武汉举办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启动仪式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,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任务,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主题活动。
(二)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放。全国“质量月”期间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开放,邀请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代表和社区群众走进检验检测机构,组织开展检验检测供需对接、关键技术协同攻关、专家问诊、便民检测、发布消费提示等活动。
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,积极联合地方政府、行业部门共同开展活动,精心组织,务求实效,加强多角度展示、多载体宣传,反映检验检测支撑产业建圈强链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成效,梳理发布优秀案例。本次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有关图片、视频请及时报送。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
2024年9月2日